实践要闻
福建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转变观念,创新举措,积极践行“四种形态”,扎实推进党风…
  福建省推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座谈会在龙岩召开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隔一年,福建省纪委于2016年10月10日在龙岩市上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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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上半年谈话函询同比增长463.2%   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谈话函询276件,去年同期为49件,同比增长463.2%。   谈话函询…
驻福建省法院纪检组为法院干警“量身定制”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的制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和高效化利用对于摸清法院政治生态,实现精准化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云霄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你好,在前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你们村贫困户李某、陈某致贫原因识别不精准问题,今天请你…
龙岩:加大第一种形态处理力度 强化监督实效   “这次区纪委第一纪检片组和区挂钩领导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咬耳扯袖’很及时也很有必要。”5月28日,在…
莆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1人   “回首这个处分,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有把群众的疾苦真正放在心上,挪用了扶贫资金,这个处分给了我警醒,…
新罗:抓早抓小 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   “我一定引以为戒,谨记组织提醒谈话,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督查检查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主体责…
厦门:一季度践行“第一种形态”处理357人   “我怀着十分懊悔的心情,反省我在工作中的错误,深刻认识到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公职,内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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