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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1人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5-2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回首这个处分,说到底还是自己没有把群众的疾苦真正放在心上,挪用了扶贫资金,这个处分给了我警醒,不管做什么事,都要从群众角度看问题、办事情。”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三墩村村委会主任郭玉树感慨道。

  原来,在秀屿区开展精准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最后一公里”审计过程中,郭玉树被查出将上级下拨的2016年省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20万元另做他用。2017年11月,南日镇纪委给予郭玉树党内警告处分。

  被处分之后,郭玉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马上着手解决贫困户的脱贫问题。三墩村有6户省定贫困户,郭玉树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扶贫资金、安排公益性岗位就业、扶持贫困户利用海岛优势发展水产养殖等途径,全村6户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

  这是莆田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莆田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抓手,通过对谈话函询工作建章立制,明确谈话函询的适用情形、实施程序、步骤和其他应该注意的事项等,促进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推动“红脸出汗”、“治病救人”成为常态。

  莆田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不定期举办相关业务培训,通过专题学习、业务探讨、岗位大练兵等方式,加强对谈话函询工作的指导,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做到精准把握约谈对象、约谈问题、约谈时点和约谈结果运用等,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见实效。

  此外,莆田市纪委监委还全面实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采取任前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出击,将问题制止、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市纪委监委的带动指导下,莆田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也积极行动起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仙游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谈话函询抽查核实工作,对经谈话函询办结的问题线索,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对象,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同时确保抽查率不低于10%。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不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的,要求重新开展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核。

  涵江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完善谈话函询机制,明确谈话函询对象、内容和形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变被动惩治为主动预防,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城厢区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加强对谈话对象的回访,推动谈话函询有力度、显“温度”。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41人。其中处级42人,科级256人;批评教育256人,提醒谈话718人,通报批评25人,诫勉谈话194人,谈话函询583人。

  “只有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立足于早、立足于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扯扯袖子’,督促立即整改,才能避免小错误发展成大问题,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莆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莆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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