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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抓早抓小 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5-0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我一定引以为戒,谨记组织提醒谈话,加强重点领域、重点人员的督查检查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江山镇镇长陈某,因该镇扶贫领域苗头性问题接受区纪委“第一种形态”谈话时感慨道。

  “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错误苗头就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从管住‘破纪’中拦住‘破法’,真正达到管住绝多大数,把深入管党治党落实到实处。”新罗区纪委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新罗区纪委盯紧党员干部“小毛病”开展监督执纪,积极发挥谈话函询作用,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形成了“既用纪律尺子衡量、又用高标准引领,既讲问题、又提希望,既谈清谈透问题、又鼓励放下思想包袱”、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氛围,出台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方法推进廉洁谈话工作常态化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廉洁谈话类型、谈话情形。

  与此同时,新罗区全面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对全区824名领导干部和48名按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干部进行廉政档案建设,实现一人一档,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此外,新罗区还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了《警钟长鸣——新罗区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警示录》《贪欲使他们坠入深渊——区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权力“变现”人生出轨——区部分科级干部违法违纪警示录》等三部新罗区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截至目前,已有70多个部门3500余党员观看,并组织7批次近70人参与廉政教育实践,820余名发案单位党员干部旁听13起案件庭审,“第一道口”把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关。

  “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常态。”新罗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新罗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8 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176 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4.6%。(龙岩市新罗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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