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专稿】龙岩:以制度规范行为 高质量提升队伍素质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2 18:07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融进到稳中求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连日来,福建省龙岩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各种形式开展学习交流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以来,龙岩市纪委常委会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适应新时代的8种本领要求、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带头思考、带头贯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制度规范行为,着力解决干部本领恐慌,不断提升队伍素质,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深入学思践悟 提升履职能力

  近日,龙岩市纪委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青以“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制度设计”为题给市纪委机关干部和派驻机构干部讲解宪法、监察法有关监督的内容和实务。

  “为了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从今年4月起,市纪委每周利用半天时间,采取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监督审查调查能力集中培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培训将一直持续到年底。”

  学习、培训是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的重要载体。6月,市纪委机关党委紧跟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营造机关政治学习氛围,提升党员干部整体素质,要求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党员按学习计划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再次掀起学习高潮。

  上有所呼,下有所应。龙岩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纷纷打造学习型机关,新罗区开设了“龙津清风讲坛”,连城县建立了“周学月讲”培训制度,漳平市开设了“干部讲坛”、设立了“读书角”……全市纪检干部同向发力,通过培训、交流研讨等方式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建立跟班学习、抽调办案、集中办信、轮流接访等制度,注重在实战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创新“协作”机制 增强执纪实效

  日前,漳平市纪委通报查处了赤水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卢范照、黄山村党支部书记黄松安、支部委员黄文周、大坑村文书兼报帐员曹亮炯等四人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的案件。

  “在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我们立即采取‘铁三角’工作机制,实行快查快办。最终,案件涉及的四人因严重违纪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漳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机制建立以来,办结案件时间比以往平均缩短约10天。”

  这是龙岩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合理配置执纪力量,提升基层纪委和派驻机构执纪实效的一个缩影。

  去年3月,龙岩市委印发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对整合基层纪委力量,有效提升基层执纪审查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探索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协作联动”机制,聚焦主业、精准履职。

  连城县建立分片联合办信查案工作机制,将全县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划分为7个片区,定期开展交叉监督执纪。

  漳平市建立“铁三角”工作机制,由班子成员担任指挥长,将委机关室(部)、乡镇纪委和市直派驻纪检组组成2个片区、5个联合工作部,形成工作合力。

  长汀县建立片区“协作联动”机制,设立6个协作联动组,在县纪委协作联动办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

  “今年以来,全市乡镇纪委共立案424件,其中自办案件171件;全市各县派驻机构共立案93件,其中自办案件49件。办结实效均有提高。”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坚持严管厚爱 促进正身立本

  “2017年度,全市1007名在岗纪检监察干部(含兼职、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均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其中,随机抽查75人,并将全市各县(市、区)51名转隶干部列入特定抽查对象,共抽查核实126人,抽查核实率10.8%。”7月3日,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郐芳介绍,在龙岩,这一工作已常态化开展,目的就是要让纪检监察干部站在高线的灯塔上,不受各种利益诱惑,不受方方面面的复杂关系所羁绊,防止利益冲突,杜绝公权私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龙岩市纪委监委积极呼应“打铁必需自身硬”的要求,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融资担保的清退工作,并率先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延伸运用到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并规范查核工作,今年1月,市纪委还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查核结果处理意见的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查核专项工作的成果固定下来。”郐芳说道。

   纪检监察干部是“风宪之官”“治官之官”,身处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承负着更大压力。为强化激励措施,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市委出台了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以来,龙岩市纪委共发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救急解困帮扶专项资金17.6万元。

  既重视生活上的关爱,又重视履职上的保障。对纪检监察干部及其家属因公受到暴力、恐吓、威胁、造谣等手段打击报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公立医院开辟纪检监察干部因公受伤(致病)救急医疗“绿色通道”。市财政拨出专款,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专司纪律审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我们将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岩市纪委)

版权所有 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闽ICP备13019752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