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06 17:1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现在宣判,全体起立!......”

  日前,福建省南安市首例由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起诉的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经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傅某在2011年至2018年间,利用担任南安市某镇政府行政综合执法队队长、南安市某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站长、南安市某镇驻村工作队队长、南安市某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办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15次收受他人贿送的人民币共计81000元、3次向他人索贿人民币共计35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提请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傅某对于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我曾经是一名遵纪守法、认真工作的基层国家公职人员,由于没有守住底线,导致自己慢慢走向犯罪深渊,我对不起党和政府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对不起自己伤害过的人……。”被告人傅某的陈述让旁听人员深受震撼。

  让“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南安市纪委监委组织139名纪检监察干部、案发单位党员干部全程旁听庭审,变现场庭审为警示课堂。

  “通过今天的庭审,希望在座的每一位都能牢记,秉公慎用手中的权力,就是善待自己和家人,哪怕日子清淡简单,只要平平安安,和家人和谐相处,内心安祥,就是最大的幸福。”在总结陈述中公诉人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侥幸心理要不得,敢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以身试法,终是逃不过法律制裁的。”参加旁听庭审的纪检监察干部潘文团说道。

  “这次旁听令我受益匪浅,既接受了教育,也对自己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内心触动很大,为我们重重敲了一个警钟。”“有了前车之鉴,我们定当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走出法庭,参加庭审活动的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心绪难平。

  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南安市纪委监委在加大审查调查力度的同时,着力做实做深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通过旁听庭审身边案件、编印《忏悔录》、案情通报会、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用好身边案件“活教材”,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让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用‘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开展现场教育,对旁听人员的冲击力更强,对他们思想触动也就很大,更能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南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南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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