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诏安县纪委监委通报1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
诏安县公安局深桥省际检查站站长沈伟群等人在交通违纠执法检查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2月,诏安县公安局深桥省际检查站副站长张明结、民警许寒西等人在开展交通违纠执法过程中,在查获违法嫌疑人陈某坤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时,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当事人对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醉驾)存在异议的情况下,未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提取当事人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站长沈伟群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同意当事人请求继续使用酒精测试仪多次进行重新测试,并以最后一次测试结果对陈某坤定性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诏安县纪委给予沈伟群党内警告处分;诏安县公安局给予张明结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协办民警许寒西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落深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具体表现,以整治“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散滥、民生项目脱离实际、“为官不为”等具体问题作为“切口”,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拿出过硬措施抓好整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履职不尽责、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一律严肃问责追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肃问责倒逼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诏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