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立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机制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0 18:20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纪委建立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和办信办案片区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市纪委派驻(出)机构的资源,统筹派驻(出)机构工作力量,发挥派驻(出)机构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提高派驻(出)机构办信办案工作绩效和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全市监督对象从1.9万人增至近7.6万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如何进一步激活派驻(出)机构办事力量,实现全面有效地监督?

  市纪委今年1月启动派驻(出)机构自办案件划片审理工作,成立划片审理小组,探索“四二一”审理方式,即审理人员在阅卷基础上,形成4份材料(阅卷笔录、审理谈话笔录、补证建议、审理报告)、2次审理小组讨论和1次报告,并通过同步阅卷、同步讨论、同步形成审核意见“三同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共受理划片案件6件6人,已审结3件3人。   

  “实行划片审理后,既减轻了派驻机构的审理压力和审理人手不足问题,也提升了派驻机构的案件质量,作为划片审理小组成员,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更促进了自身办案水平的提升。”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张丽深有感触地说。

  在探索划片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市纪委再次探索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和办信办案片区协作机制。

  市纪委印发建立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机制的意见,确定成立6个监督检查协作小组,并对监督检查片区协作的工作职责进行划分。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各区班子、市直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的监督;市纪委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对联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协作小组主要负责对涉及全市性专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单位和作风建设薄弱环节,以及重要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临时机构及公共场所、商场、酒店等开展重点(专项)检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度各监督协作小组工作力量。

  同时,成立3个办信办案协作小组,办信办案实行片区协作。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及市属国有企业纪委确实因工作量较大,自身完成工作存在一定困难的,可以申请抽调片区协作小组人员协助其完成办信办案工作。市纪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也可根据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推进情况,指派片区协作小组成员协助相关派驻(出)机构的办信办案工作。市纪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根据自身工作需要统筹调度协作小组工作力量。

  在此基础上,市纪委对片区协作的工作程序、人员组成及分工予以明确,并规定了有关评价措施。

  “对派驻(出)机构参与片区协作工作情况,我们将纳入派驻(出)机构季度通报,对协作组成员参与协助的工作业绩,也将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市纪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厦门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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