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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龙岩:运用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来源:365betvip网站   浏览次数:  2016-11-16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今年1至10月,全市廉政谈话函询1126人,占受处理和处分总数的45.04%,其中市管干部79人。这是福建省龙岩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第一种形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筑牢第一道防线所交出的一份成绩单。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龙岩市纪委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寄予闽西率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用心谋划、积极推进,坚定地在把握运用上走前头、作表率。2015年10月,该市纪委出台了10条举措,明确提出全市廉政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占70%以上的要求,着力抓好推动落实。

  2016年4月,龙岩市纪委接到反映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章某违规向工程中标人推荐施工队伍的信访举报。经调查,情况属实。虽然章某的出发点是推动项目顺利进行,并未从中获利,但该市纪委还是安排纪检监察室四室主任邱小洪对他进行诫勉谈话,查摆问题,督促整改。诫勉谈话后,章某当场写出书面检查,深刻检讨错误并请组织监督其整改。

  “以往,遇到这种出于推动工作考虑、不拿好处费的违规情况,可能就放一放,不会直接找他谈话。”邱小洪说,现在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让当事人红红脸、出出汗,就不容易得“大病”。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与我党一向倡导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脉相承,龙岩市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以闽西老区苏区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像革命战争年代发挥作为作用那样,再次为全面从严治党大气候的形成作出贡献。该市纪检监察干部以“苏区重任在肩,闽西理应先行”的使命感,坚持党和人民至上、遵循规律干事、争创一流业绩,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把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抢救陷入“灰色地带”和“亚健康”的党员干部,体现了严管厚爱。

  近日,永定区纪委对区农业局副局长苏某亮给予诫勉。因其在岐岭乡新村村拆旧建新验收工作中没有逐户核查,导致新村村拆旧建新变为该村村主任廖林华个人投资建设商品房。这是永定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倒逼各级领导干部抓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一个例子。今年3月,上杭县农业局分管扶贫工作的主任科员梁春平被组织诫勉谈话。原来,2015年12月,国家审计署在一次后台数据比对中发现,龙岩市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干部陈龙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以上杭县蛟洋镇陈坊村村民的身份,领取了一笔1.6万元的危房补助款。经调查,上杭县有关部门对此把关不严,因此梁春平接受了第一种形态的处理。他在接受采访时说:“被诫勉谈话,一开始思想真有点转不过弯来,觉得这是小题大做。现在想来,这是组织对我的关爱,警醒我做什么工作都不能马虎。”

  “‘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我们要认真把握运用,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更加从严从实,抓早抓小,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龙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成荣说,龙岩市坚持监督执纪问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龙岩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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