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这些烟酒价格不高,肯定谈不上违纪,还好组织提醒得早,给了我认清和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久前,福建一名省管干部在接受省纪委廉政谈话时,就自己曾在年节期间收受他人赠送烟酒的问题,作出深刻检讨,将所收受的烟酒折价上交,并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纪律规矩,坚决与不良习气划清界限。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抓日常监督,重在落实抓早抓小”的要求,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以贯之正风肃纪反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立足早、抓住小,一方面综合分析信访、专项监督、执纪审查、巡视、审计等方面的廉政信息,建立重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另一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扯袖子”,防止小错变成大过。
针对群众来信反映某县级一把手存在亲属承揽工程的问题,省纪委对该同志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时,该同志表示自己的家人不存在此类问题。谈话后,他立即召开家庭会议,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其侄女在其管辖区域内承揽物业项目的情况,并如实向组织作出说明,进行深刻反思和整改。
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做法。
“我们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多渠道掌握干部情况,一有问题反映就及时谈话函询、提醒告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党员干部未触线先反省,远离纪律底线,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033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68%,仅省纪委监察厅就开展干部谈话函询630人次。
“没想到纪委还专门就上次谈话函询处理结果给我发函,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馈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一位省直单位厅级领导干部收到省纪委发来的反馈函后,深表感激。
本着既对组织负责,也对党员干部负责的原则,福建省纪委建立函询了结情况反馈制度,将结果书面反馈干部本人,让接受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既受到提醒教育,又能放下“包袱”轻装前行。2017年,省纪委向十八大以来作函询了结的省管干部发出790份反馈函,为他们送去一颗“定心丸”。
为了让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针对廉政教育覆盖面不够,越往基层廉政教育资源越有限、意识越淡薄、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省纪委、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的通知》,把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力求廉政教育零空白、无盲区。
此外,省纪委还开展以“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为主题的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举办廉政楹联暨家规家训书法展、家规家训与齐家治国研讨会,出版《八闽家训读本》《家规家训与齐家治国》等书籍,涵养良好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