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组织监督执纪业务培训。蔡诗涵 摄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今年以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纪委以践行中央提出的“四种形态”为着力点,多举措、强力度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力地提升了监督执纪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区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全区共谈话函询17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9.7%,组织处理和轻处分20件,第一、二种形态比例达到91.32%。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规范诫勉的暂行办法》,制作《函询对象告知书》;落实党内监督,印制《领导干部谈话提醒记录本》,发放给区级领导及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和履职纪实。同时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在干部使用动议阶段即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对2名干部作出暂缓提拔或不予任用的意见;还加大任前廉政教育力度,责成2名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检查,并重新撰写。
在此基础上,区纪委坚持强化执纪审查,严肃问责。加大信访督办力度,严格审核把关,提升办信质量。据悉,今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较去年同期增长135.1%,办结件属实率38.7%,从信访渠道查处转立案6件7人。着力整治“微腐败”,初核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3件,立案9件,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典型案件开展“一案双查”。特别是对新店镇吕塘社区多名党员干部违纪案启动“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社区党总支部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督促镇党委对所辖41个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警示谈话,起到了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来,共有41个单位73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323人次,其中有45名‘一把手’开展谈话。同时镇街自办案件取得突破,共计11件11人。全区上下运用‘四种形态’的成效日益明显。”翔安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 陈景赐 洪思佳 余庆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