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印发通知,在11个综合监督单位中实行党风廉政工作动态月报告制度,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掌握和监督检查。
该报告制采取表格上报的方式,规定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上报本单位上个月落实“两个责任”、贯彻“八个坚定不移”及“信访及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动态。
为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对“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精神”“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监督检查”“落实“四种形态””“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新任用、提拔干部廉政档案”及“驻部纪检组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信访件及问题线索处置”等十方面内容进行设定。
此外,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还要求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纪委书记专人填表,党组书记或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将于每月初召开专题组务会,针对各单位上报的月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结合到综合监督单位坐班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具体研判,提出强化管党治党具体措施,落实精准监督工作要求。(驻福建省委统战部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