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监委成立后首例外逃人员归案自首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4-11 17:5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来在外流浪,良心一直不安,回来了反而踏实了……”3月27日,外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亲属的陪同下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自首。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系原漳州毛纺织印染总厂纺纱分厂出纳,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于2005年6月携款潜逃,同年7月25日,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2017年12月,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将黄某某涉嫌贪污犯罪并潜逃的案件移交至芗城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接到该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追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黄某某案件的特点,因人施策制定了详细的追逃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协调相关事宜。追逃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对黄某某案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研判,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为有力契机,全力做好劝返工作。区纪委监委通过上门向其亲属分析追逃追赃工作形势、精心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走访原厂与黄某某熟识人员等方式,做细做通其亲属和重要社会关系人的思想工作,动员黄某某家属朋友规劝其投案自首。同时,芗城区纪委监委还加强与公安机关及电信、银行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全力以赴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正是在这种步步紧逼的追逃压力和亲情的感召下,黄某某终于归案自首。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芗城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一刻不放松,形成强力震慑。(漳州市芗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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