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宁德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促进履职监督的若干意见》要求,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125个乡镇(街道)新增纪检监察干部191人。同时,市纪委对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切实解决乡镇纪委监督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悉,为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宁德市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片区协作、推进巡察延伸、选优配强干部、提升履职能力和坚持严管厚爱等六个方面提出要求,特别强调各乡镇(街道)应配备专职纪委(纪工委)副书记,所辖行政村(社区)18个以上(含18个)的乡镇(街道)专职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要确保3人,其它乡镇(街道)要确保2人。
市纪委在要求各县(市、区)自查督查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乡镇(街道)纪委是否按要求配备人员、是否有独立办公场所、是否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等。同时,对各乡镇纪检组织干部进行登记,明确编制性质、年龄、学历等,进一步规范乡镇纪检组织管理。
“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纪检干部,有利于保障扶贫攻坚,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市纪委将组织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干部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宁德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