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对症下药纠干部“不良陋习”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2015-02-03 16:3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认为只要肯花钱、有关系,就没有办不到的事。既向别人请托说情,也接受别人请托说情”;“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钱放在私企老板那里高息放贷,老板跑路后”‘哑巴吃黄连’,急得要跳楼”;“把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在指定银行,银行‘投桃报李’,给亲属安排位子拿高薪”……

  1月28日,福建省龙岩市委结合加强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正式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纠正不良习气树立清风正气的意见》,结合近年来发现、查处的一些突出问题,列举不良风气的具体表现,给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画了像”。

  该《意见》从请客铺张、送收礼金、请托说情、谋私逐利、党内同志关系庸俗化、工作纪律松弛、玩风过盛、持家不严等8个方面不良习气,列举了33种具体表现,从党性原则、建设政治文明等角度简要分析其危害性,提出了30条有针对性的纠正方法。

  据介绍,这些纠正方法,包含倡导、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的举措,操作性很强。例如,党员干部不向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确需借款的,要办理手续,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单位经费、项目资金存储到哪个银行要集体讨论、形成记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银行给些什么好处也要在单位公开。针对请托说情问题,该市建立请托说情记录制度,对违反原则请托说情的记录在案,通过请托说情进行权力交易的,要坚决查处,公开曝光。 (记者 陈金来 通讯员 杨雅荣 王丽君)

版权所有 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闽ICP备13019752号]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