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晶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谢晶思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业务关联企业人员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便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向相关企业负责人行贿,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
谢晶思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腐化堕落,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晶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钱款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