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163个乡镇(街道)共立案1759件,同比上升337.56%。其中自办案件443件,同比上升79.35% ,实现了乡镇一级纪委100%有自办案件。”这是福建省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微腐败”交出的成绩单。
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泉州市纪委立足“五抓五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持续发力,着力破解乡镇(街道)纪(工)委力度不够、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等难题,激发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责任传导,解决“力度不够”问题
今年5月,针对全市仍有40%乡镇(街道)存在案件“零查处”现象,泉州市纪委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整改时限,把基层纪委执纪审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找准突破口,交任务、压担子,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县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追责问责,解决基层“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从“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
同时,泉州市纪委加强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的量化评估考核,明确将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不仅考核案件数量,更注重案件质量的提升,以目标管理压实责任。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实行每月定期通报、台账式动态销号管理,对执纪审查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激励引导乡镇(街道)纪(工)委自主办案,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
“石狮市纪委对自办案件工作滞后的镇(街道)纪委书记进行约谈、督办,促进工作落实到位,该市已连续五年实现‘镇街均有自办案件’。”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自实行对自办案件工作滞后的乡镇(街道)(工)委进行约谈、督办,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案件审查质量较差的乡镇(街道)纪(工)委实施责任追究以来,各县(市、区)纪委进一步督促乡镇一级履职尽责,抓实抓好执纪审查工作。
队伍建设,解决“能力不足”问题
泉州市纪委持续巩固深化“三转”要求,给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减压”,确保专职纪检干部(干事)均无兼职或承担其他工作任务,把乡镇(街道)纪(工)委主要精力集中到执纪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上。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班子,全市16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共配备专职干部764名,每个乡镇(街道)均有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为乡镇(街道)监督执纪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针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经验不足、业务不熟等问题,泉州市纪委在做好新进新任纪检干部综合业务大培训的基础上,专为执纪审查人员开设“小灶”,通过一对一理论解释、个案指导、跟班辅导、以干代训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提升执纪审查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解决“不会监督”“不善监督”问题。通过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理论学习与实战练兵相结合,提高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锻造一支业务熟悉、善于执纪的执纪审查工作队伍。今年以来市、县两级纪委举办培训班34期,培训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1202人次,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人均参训2次。
“谯琉村未将村集体收入资金纳入镇会计代理中心核算”,收到群众反映的信访件后,南安市洪濑镇纪委立即挂钩联系南安市纪检监察室及时督促指导,由其与乡镇纪委联合开展执纪审查工作,落实“跟踪式”“全过程”指导,进一步调查核实,迅速对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立案调查。
“整合县乡执纪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 有效化解乡镇(街道)纪律审查碍于情面等干扰因素,提高乡镇(街道)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效率。”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线索排查,解决“质量不高”问题
“今年来共立案14件,其中自办案件立案10件、结案8件。”泉港区前黄镇纪委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个别村干部截留群众种粮补贴存折、截留道路硬化集资款、工程违规招投标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泉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渠道,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农资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关键领域,注重从信访举报、检查督查、办案深挖、巡察等途径全面收集问题线索。进村入户,面对基层群众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检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对已查实的侵害群众利益各类行为,坚决严惩不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纪检力量身处基层一线,掌握信息多、情况熟悉的优势,调动乡镇(街道)、村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的积极性,真正让乡镇(街道)、村居一线“监督前哨”发挥作用。
鲤城区纪委建立区、区直、街道、社区点面结合、上下联动的廉情排查网络,在全区79个社区设立百余名廉情联络员,安装“廉情探头”,加强廉情分析;泉港区在南埔镇开展试点工作,对该镇的2个“跨村联带”党总支、1个农村“三资”比较集中的重点村下派3名镇级纪委委员兼任村级纪检员。
“南安市纪委在查办洪梅镇六都村虚造幸福院装修工程套取上级补助款问题时,发现多名村党员干部牵涉其中,市纪委及时将部分问题线索转交洪梅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对1名六都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立案审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建立“问题线索排查上报”“乡案县审”“协作审理”等工作机制。针对纪律审查以县、区纪委为主、乡镇(街道)纪(工)委执纪审查乏力的情况,县一级纪委将较为具体、易查易办的问题线索转交相关乡镇(街道)办理,重心下沉,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推动自办案件快办快结。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联动联训,通过片区协作、提级查办、派员领办、限期督办等方式,加强基层力量整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制度流程,加强业务指导,有效提升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能力。”泉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泉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