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是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也是推动党的建设与时俱进的强大动力。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挂牌,标志着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已经形成,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初步建立。
站在新的起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如何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持续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如何圆满完成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改革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上下功夫,稳中求进,实事求是,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发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改革创新的本质在“进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同样是为了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高治理效能。我们务必认清,改革整体和各岗位具体工作必须以“进取”为目标。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健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也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自觉将这一原则具体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深刻理解“稳”和“进”的关系。“稳”是前提,是“进”的基础,“进”是目标,是改革的方向。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在稳的前提下,不断突破、不断提升,不断破解难题。“进”的方向和目标,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坚决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不能放一放、松一松、等一等,必须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劲头,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以进取为目标,就要保持昂扬、振奋的精神风貌。精神风貌,反映出一个人、一个团体内在的状态和觉悟。对纪检干部来说,“精神风貌”不是“面子问题”“样子问题”,它反映出的是工作作风、态度,甚至是内心深处的理想信念宗旨。
内心有没有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和担当情怀,有没有“四个自信”,都会体现在外在的精神风貌中。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没有顽强的意志品质,遇事消极疲沓,萎靡不振,不求上进,甘于落后,无所作为,改革创新就只能是一纸空文,一事无成。因此,必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坚如磐石的信念、坚不可摧的意志、只争朝夕的革命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体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
要改革,要进步,必须在保持昂扬精神风貌的同时,有科学思想路线为指引,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改革创新,目的是改掉旧的、不合理的部分,使其更合理完善,并开创新的事物。过去,行政监察体制机制存在明显不适应问题,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这就要求对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进行新的探索、新的改造。这种变革,要求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当前,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想问题办事情不从实际出发,拿不出正确管用的具体办法,这就是缺乏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勇气和作为。解放思想,需要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打破旧有的习惯和套路,实事求是,就是要采取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办法,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让改革的深化转变为治理的效能,走出一条基于深厚传统、符合历史逻辑、适应现实国情、保障发展需要的监督道路。
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确保改革开花结果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社会关注度更高了,思维方式、思想认识、专业能力都必须相应提升。
一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提高认识、提升能力。
一是要坚持改革的目的是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旗帜鲜明、一以贯之。所有的改革步骤和具体举措最终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的。
二是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强化监督职能。纪委监委是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涉及查处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三个层面,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改革就是要强化监督,要把力量向监督倾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最终是为了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构建严密的监督网。
三是相互贯通又各有边界。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的依据,纪委监委履行双重职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需要创新工作机制和规则,既要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又要明确纪法界限、严格规范,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另一方面,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改革创新,就是要针对当前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研判,总结共性、规律性问题,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来解决新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调研,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目标,有的放矢,力求准确、全面、深透地了解情况。比如,面对大幅增加的监察对象,怎样有效实施监察、实现全覆盖;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环节上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破解;如何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一起来,一体推进,需要拿出具体有效的措施办法,等等。
面对这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要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实情,通过谈话、看材料、分析研究等多种方式,精准科学、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进行整改,切实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实效性。
提高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一方面,为提升、完善和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业务提供了科技手段,另一方面,信息传播迅捷、扩散快,网络舆情成因复杂、敏感性强,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许多新挑战。我们必须顺应时代潮流,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用好信息化、大数据带来的现代手段。
一是要学会运用网络走好群众路线。改革创新,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终评价我们工作的标准是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
移动互联网时代,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在网上集聚。面对来自网络的声音,我们要有正确的态度,多一些包容和耐心:群众不理解不清楚的要宣传好解释好,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要吸纳,反映的苗头问题要认真收集、研究,善意的批评要乐于接受、认真整改,怨气怨言要妥善化解,引导网民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网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连心桥”,让人民群众成为我们改革创新的坚强后盾、力量源泉。
二是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惩恶扬善、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舆论的力量绝不能小觑。好的舆论导向可以推进工作、团结群众。
过去纪检监察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现实依然存在的问题都告诉我们,面对涉纪涉腐突发舆情,处置得当,就能赢得群众的广泛赞誉;处置不当,将会造成更大的舆论炒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珍惜网上网下形成同心圆的舆论环境,继续主动利用网络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创新表达方式和手段,传播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正风反腐的正能量、好声音。
三是要运用信息化技术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提高。
大数据监督平台,助力精准发现问题线索;依托信息化系统规范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流程,实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运用大数据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大数据、信息化等现代化手段在实现精准监督、精细化管理和延伸监督触角等各方面都有特殊优势,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顺应时代潮流,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把网络信息技术用好用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互联网思维,提高对互联网应用的认识和把握,积极运用好先进高效便捷的网络技术工具,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 聂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