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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0 16:17   字体大小:[大][中][小]

  近日,福建省诏安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一步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  

  诏安县红星乡坪林村报账员兼扶贫业务员黄林生在2016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中向扶贫对象索取钱款的问题。2017年1月,黄林生在担任坪林村报账员兼扶贫业务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坪林村2016年度造福工程通过验收后,以收取“材料费”为名,向2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索取钱款计2000元,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4月,红星乡纪委给予黄林生党内警告处分,并追回违纪资金退还给村民。

  诏安县太平镇雪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文强违规上报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的问题。2014年4月,田文强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在上报雪里村2014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监督把关失位,使不符合条件对象田某申报并领取补助金10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太平镇纪委给予田文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诏安县四都镇马城村配套干部李爱宗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7年5月,李爱宗利用其在马城村担任综治协管员的职务便利,在明知家庭收入不符合低保标准的情况下,为满足其母亲要求,以“马城村书记、村长均已同意其母亲与低保户李某英平摊低保金”为由,将李某英个人低保金平摊给其母亲李某娇,导致不符合条件对象的李某娇违规领取低保金132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四都镇纪委给予李爱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回违纪资金并退还给村民。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担负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借机牟利,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使用中优亲厚友等违纪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要倒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诏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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