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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在我身边】一次“无功而返”的督查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2018-07-12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核对新上报的低保户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录入低保工作台账……6月的一天,作为县民生领域专项督查组,我们来到检查的第一站华丰镇民政办,看到民政员小黄正埋头苦干,办公桌一角的监察法单行本格外显眼。

  “请把低保户台账给我们看一下。”督查组刘组长示意小黄。

  “这些是原有的低保户,这些是今年的新增户。”小黄抱来一叠材料放在我们面前。

  “今年新增低保户情况如何?”刘组长问道。

  “华丰镇今年上半年新增低保户75户,经县民政局与镇民政办联合进行初核后,其中10户不符合条件被拒绝准入,不予列入的比例较往年大幅度下降。”小黄流利作答。“今年各村的民政员经常主动打电话咨询低保户准入相关事宜,报送工作做得比以前认真多了。”

  “对低保情况把握不错,台账也做得比较完整。”刘组长笑着说。

  “认真履责是自我保护,监察委成立了,监察法通过了,我也随之成为监察对象,意识到要时刻绷紧法纪的弦,更加严谨细致规范地做好工作。尤其我负责的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不认真履职的话,很容易犯错误。”小黄笑着回答,指着桌上的监察法单行本,“监察法通过后,县纪委就通过发放单行本、微信公众号推送、发送短信等方式,广泛发动宣传。我也认真学习了监察法,知道我属于6大类监察对象中的第二类,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我们仔细翻阅了台账后,决定抽取一部分低保户进行复核,我们带着材料来到下坂村。

  “大伯,您家里有几个人?您的低保补助按月发放了吗?”我们并未跟村干部打招呼,径直来到村民邹老伯家里。

  “党的政策好,我每个月都能领到低保补助,基本生活不用发愁。以前都是有关系的人才能领到补助,现在不会啦,县里、镇里时常下来检查、了解情况,村里满足条件的人都能领到补助。”邹老伯言语间尽是满足。

  接下来我们又对其余的低保户进行访查,也走访了一些村民,村民大多反映今年低保工作明显比往年规范,程序也更加透明,没有村民反映“人情保”“关系保”等方面的问题。

  “监委成立后,不仅村干部,连非党员的村民小组长、农村六大员也处于监督之下。如在工作中出现失责渎职,他们也要被追究责任。”离开下坂村时,刘组长总结道:“监察法就像给他们戴上‘紧箍咒’,不自觉都不行了。”

  “今天的督查虽然‘无功而返’,但我却感受到,在当前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监察对象实现全覆盖,监察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在监督压力逐渐渗透下,镇、村一级工作随意性少了,办事规范了,政策落实了,老百姓真正受益了。”我在工作日志中写道。(福建省华安县纪委监委林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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